要看现金金额、物品性质和所经口岸规则,并非坐邮轮就免于申报。携带依法需要书面申报的物品,应向海关如实办理;不清楚适用规定或不知道选哪条通道时,应选择红色通道咨询,不能先走绿色通道再等查到后补说。
现金申报与携带限额是两回事
人民币现钞出入境实行每人每次20000元的携带限额,不能理解为超过后填张申报单就可以带走。外币现钞另有规定:在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金额记录、且不属当天或短期多次往返的普通出境情形下,超过等值5000美元至10000美元的现钞,需要向银行申领携带证。更高金额或其他特殊情形,应提前向外汇管理部门及海关核实,不要临近登船才处理。
贵重物品要分原有自用品与境外新购物品
准备带出后再带回的摄影器材等物品,可在出发前询问海关是否需要办理暂时出境申报登记,并保存购买资料、物品识别信息及申报凭据。按现行办法,暂时进出境物品可以书面申报登记,并按规定提供担保,经核准后凭批注记录办理复带手续;不是所有贵重物品都仅凭一句“自用”就无需核对。
返程在境外新购买的物品,还应另查进境免税及限制规定。可以通过“海关进出境人员指尖服务”预填电子申报,但到口岸仍须按要求确认数据并接受验核。境外停靠港的规定也需分别了解,不能用中国出境规定代替。
美亚400-716-1608可协助核对航线涉及的口岸及出行材料,具体申报、携带许可和放行问题应向海关、外汇管理等主管部门确认。
